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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新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唐贤 2021年10月26日)

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 2021年10月26日新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唐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新邵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新邵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邵阳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集体荣誉称号75项,126人次获省、市、县表彰奖励。

一、聚焦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升检察机关重大事项和办案工作党内请示报告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县委政法委等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办理情况105次。

以政治建设引领党的全面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五化”建设,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等活动148次,加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能力。

紧紧依靠县委领导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在县委强有力领导下,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创一流。如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切实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使全县行政机关达成共同保护公共利益的共识,为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处于省市先进行列提供有力保障;县委县政府将县直各单位落实检察建议情况纳入全县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解决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的问题等。

二、聚焦中心大局,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不断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办理挪用扶贫资金犯罪案件2件3人。派出2个工作队驻留田村、三溪村等开展脱贫攻坚工作,45名干警进村入户开展结对帮扶、走访3600余人次,投入专项工作经费180余万元。进一步发挥驻县食药监局、环保局、经开区和雀塘再生资源产业园4个检察联络室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检察支持。狠抓平安建设,每年2次对15个乡镇所有门店进行结对走访,发放《民事行政检察便民手册》《检察年历》《七彩花开》等宣传资料30余万册,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30余次。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扎实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深入沙湾社区、王家坪村等联点村做好入户摸排、关卡值守、防疫宣传等工作。制定疫情期间群众信访、打击涉疫犯罪等制度,严惩涉疫犯罪,办理涉疫犯罪案件8件16人。配合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帮助堵塞漏洞,维护在押人员权益。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既严厉惩治非法集资、传销、制假贩假、金融诈骗等破坏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及损害企业合法利益的犯罪行为,又对涉案企业的法人代表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取少捕慎诉措施。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150人,提起公诉187人;对5名涉案企业的法人代表依法不捕不诉。与雀塘产业园建立联点帮扶关系,每个班子成员对接园区内一个规模企业,为产业园及企业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合同纠纷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建立与工商联的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见证涉企案件办理。

三、聚焦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3件105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2件138人。办理的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曾健朋等63人涉黑涉恶案件,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据130份,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注重“破网打伞”,向县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5条,办理涉黑恶“保护伞”案件3件。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持续开展“三边三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批捕1887人,起诉2532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捕394人,起诉357人;严厉打击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61人,起诉489人;严惩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批捕227人,起诉168人。推进清廉新邵建设,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9件30人。按照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查办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097件1446人,向法院提出精准量刑建议610人,法院采纳率为99%。

真情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立“七彩花开”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配备谈话室、心理疏导室、不起诉宣告训诫室、图书阅览室等功能室。与县委政法委、教育局、妇联等13个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等6项规范性文件。建立驻思源实验学校“七彩花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联合县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半月巡讲”活动。结合办案,深入县职中、八中、新航中学等学校开展法制讲座83场次,受教育学生近二万人次。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94件132人,批捕83人,不捕49人;办理该类审查起诉案件105件148人,起诉103人,不诉45人,其中附条件不起诉32人。

用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执行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办理群众来访515人次、来信9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发放救助金59.5万元。办理申请国家赔偿案件8件,决定给予赔偿金19万余元。当好县委县政府“法治参谋”,结合办案向相关部门发出整治交通顽瘴痼疾、加强残疾人帮教管理等检察建议。坚持检务公开常态化,运用检务见证、检务听证、公开答复等方式办理案件82件。与县人社局等部门召开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30余万元。

四、聚焦主责主业,精准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精准刑事检察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207人,不诉110人;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9份;追捕92人,追诉161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1768场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1人,建议侦查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0件,每年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2次全面监督检查,纠正社区服刑人员漏管2人、建议收监执行5人,就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检察建议13份。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构建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审判权威,对裁判正确的,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息访工作,办理民事审判结果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60件。健全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9件,发出检察建议116份,督促恢复土地原状、拆除违法建筑43537平方米,督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9000余万元。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件,其中支持社会组织提起诉讼6件。市检察院以我院公益诉讼工作为素材拍摄宣传片在全市推广,《检察日报》《湖南日报》《法治周报》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将129项业务运行评价指标作为工作的“方向标”“指挥棒”,建立部门核心战斗力公示制度,每月晒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专人负责流程监控,对案件超期、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预警,每周集中公布数据,每月通报指标运行情况,每季度小结分析。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制定司法绩效奖惩办法,采取定岗、定任务、定质效、定奖罚的“四定”模式,奖优罚劣,把“案-件比”的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检察官。我院监督质效提升显著,“案-件比”由3.404逐步下降至1.123,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狠抓监督质效活动年”示范院。

五、聚焦增素提能,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择优遴选19名员额检察官,科学配置办案组织。坚决执行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的编制、人员转隶工作。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改革完成后我院内设机构由10个精简为5个。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同一个案件批捕和起诉两道“程序”由一个办案组或检察官负责到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权责统一,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能效。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加强班子建设,树立示范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办案529件。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引导干警不断学习、自我剖析、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干警政治定力和综合素能进一步提升。开展网络培训、实战培训和岗位练兵2100余人次,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建立“检察书吧”、阳光书屋,购置图书近万册,丰富文明创建内涵。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出台规章制度17项,开展集中学习7次、英模教育2次、警示教育2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67人次,处理干警15人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事项,共登记过问或插手、干预司法办案情况信息142条。自觉接受市院党组对我院党组政治巡察,切实整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与不足,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清廉单位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上下班、会风等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内外的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加强公益诉讼宣传、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的审议意见,印制公益诉讼宣传册向全县居民免费发放。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务听证会、公开答复会等1200余人次。每年派员赴代表团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落实方案,确保100%答复到位。主动向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坚持检务公开常态化,公开起诉书1467份、不起诉书329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120份。深化检律协作,保障律师执业权,接受律师网上预约156次,接待律师235次,提供电子卷宗、案件查询服务260件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新邵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成效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新时代检察工作“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的措施不够科学;检察工作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存在较大差距,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更新不够及时,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性不够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不够多;司法改革仍在持续攻坚,检察人员办案压力逐年增大,检察信息化、装备现代化与科技强检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新邵“两巩固三创建四大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规范和落实议事决策程序,健全党组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持续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检察院调研、视察工作,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二、重服务护稳定,全力助推新邵高质量发展。结合“十四五”时期新邵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任务,科学谋划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扫黑除恶与维护稳定等工作,依法打击破坏发展的各类违法犯罪,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

三、保民生护民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认真谋划落实“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禁赌禁毒、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一号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民生检察工作,全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强监督提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强买强卖、阻工闹事、敲诈勒索等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健全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常态化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保护公共利益。盯紧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和加大查处力度,推进清廉新邵建设。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检察听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

五、抓党建树形象,加强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持之以恒抓好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压实司法责任,坚持理论学习和办案实践相结合,综合运用实战训练、脱岗培训等措施,帮助检察干警提素增能。持续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全面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自身可能存在的司法腐败问题,净化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思想引领新征程。未来五年,县人民检察院有信心、有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铸牢政治忠诚,全面履职尽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大力实施“两巩固三创建四大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新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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