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7月29日在新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回顾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县委“两巩固三创建四大战略”主题主线,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法律监督质效,恪尽职守,锐意进取,硕果累累。获得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13项,18名干警获省、市、县表彰奖励。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和重要活动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县委领导把握方向、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共向县委书面报告重大事项6次。
(二)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严格依法履职、督促鸿发采石场和三郎庙铅锌锑多金属有限公司加强问题整改的检察建议,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扎实开展星期一夜校和星期五大扫除,采取结对走访、植树造林、拨付专项资金15万元、赠送防疫物资3万元等措施,服务乡村振兴和创文创森工作。
(三)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件24人。对涉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捕不诉,努力将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开展送法进园区及企业活动,为产业园及相关企业在合同签订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
二、坚持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推进平安新邵建设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办理刑事案件862件1073人,批捕219人,起诉584人,其中起诉毒品犯罪案件54件67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45件45人、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犯罪案件210件268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快捕快诉,到乡镇、企业、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办理养老诈骗案件1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捕103人,不诉110人。
(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自觉将检察工作摆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541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针对社会治理问题,精准提出检察建议9份,先后就废旧烟囱和水塔危害百姓安全等问题向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获得省、市检察院高度肯定和当地百姓一致好评。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联合公安机关对网吧、宾馆等场所是否接纳未成人进行专项检查,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6件38人,起诉28人,不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法治宣传8次、检察听证9次、法治进校园活动12次,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三)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两年攻坚行动”,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深化领导包案、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等系列措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待群众来访90人次、来信11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均为100%。
三、坚持以法律监督为核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30件、监督撤案2件,追诉漏罪13起,追诉漏犯5人,对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7次。加强审判监督,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向审判机关提出精准量刑建议312份。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情形9起。
(二)做实民事行政监督。加强对民事诉讼中诉讼结果、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违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3件,合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深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受理相关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件。
(三)做强公益诉讼检察。联合出台《新邵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试点工作实施工作方案》,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办理非法捕捞、污染水体案件7件。
四、坚持以接受监督为抓手,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落实向人大报告工作和集中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坚持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及时办结、反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持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公开答复会等检察办案活动32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76条。
(二)抓培训提素能。加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办大案、做要事,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班子成员共办理案件65件。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升综合素能,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开展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优秀调研文稿评选活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通过网络培训、以案代训、以赛代训等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培训460余人次。
(三)抓纪律强作风。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自觉接受市检察院党组对我院党组开展的为期1个星期的巡察“回头看”,切实整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与不足。扎实开展廉洁单位创建活动,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登记相关信息45条。
各位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新邵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履职,积极作为,成绩显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措施不多、效果不佳;二是执法理念更新不够及时,检察工作开展不平衡,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服务保障大局的切入点把握不够精准,措施比较单一,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解决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的办法不多,检察信息化、装备现代化与科技强检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和“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以高效能检察履职助力新邵高质量发展,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政治建检,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的请示报告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规范和落实议事决策程序,健全党组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办好意见、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检察院调研、视察工作,为代表、委员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二是行稳致远,切实服务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不断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做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保障和促进就业,营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化环境。扎实开展星期一夜校和星期五大扫除,服务全县创文创森和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守护青山秀水。
三是宽严相济,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现常治长效。严厉打击强买强卖、阻工闹事、敲诈勒索等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服务经济发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传销、电信诈骗等犯罪,健全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常态化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保护公共利益。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运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参与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治理重复信访成果。
四是狠抓落实,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质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检察工作新理念,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发展、整合发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更加有效防治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
五是持续提升,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勇于刀刃向内,坚决整治顽瘴痼疾,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自身可能存在的司法腐败问题。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新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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