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31日,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2日,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压实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逐项整改。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反馈后,县检察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院党组明确要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具体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注重从制度上、源头上进行治理,推进常态化长效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制定整改方案,抓好责任分解。经过多次完善,制定《中共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并梳理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进一步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
(三)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聚焦巡察提出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限时完成、跟踪销号,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推进会5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全面的措施保证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巡察要求有序推进。坚持标本兼治,既抓好具体人、具体事等点上问题整改,更注重举一反三、系统解决面上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梳理总结整改过程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从源头上建立健全防范问题产生的长效机制8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意见反馈的问题,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其余均已整改到位;巡察组交办的2件信访案件,均已依法办结;巡察组交办的立行立改事项3件已全部办结并不断巩固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县委工作方面
1.档案管理混乱,泄密风险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完善防火、防盗、防潮设备配置,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对案卷进行全面清理归档,对未及时归还的案卷督促借阅人全部归还。要求全体办案干警签订移送案卷承诺书,督促办案干警及时归档。制定《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借阅等工作。
2.政治建设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党务知识培训,组织各类党务培训5次。制定《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严格按计划落实。加强案件管理和质量评查工作,加大对日常考勤、会风会纪的督查,并定期通报。院党组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各项重点工作的汇报。
3.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个案进行复评,并由分管院领导对案件承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引导办案人员增强工作责任心、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办案人员准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定《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4.深化政法改革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和质量评查工作,对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开展专项质量评查工作。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与刑事检察案件同步开展评查,确保四大检察案件评查平衡推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邀请市检察院业务专家、县委理论宣讲团讲师来院授课,积极组织干警开展线上学习,每月组织党员通过主题党日开展支部研学。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意识形态工作材料审核把关。制定《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安排1名干警专职负责网络宣传阵地管理、对外宣传和舆情处置等工作,强化宣传工作力量。制定《新邵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宣传管理制度》,完成工作网、官方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关注人数明显增加,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检务督察、清廉建设等重要规章制度、文件、通知的学习贯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检察长每季度至少同一名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结合重要节点开展与一般干警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落实各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实现逐级谈心谈话全覆盖。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院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按要求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参会,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工作。
2.工作作风不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个案开展了评查,并由分管院领导分别对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醒谈话,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办案责任。组织办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教育引导办案人员树牢正确政绩观、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制定《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考核实施细则》,将案件质量责任追究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加强业务条线案件质量问题整改的指导和督促,倒逼责任担当。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作风纪律督查。案件质量考评情况通报坚持见人见事见细节,加强流程监控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案件承办人整改。完善《新邵县人民检察院请(休)销假、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日常管理。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文件,严格执行完善后的《新邵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规范管理。制定《新邵县人民检察院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一名干警负责资产管理工作,规范资产管理。
(三)反馈问题: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决策不科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明确入额院领导办案比例、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要求,将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纳入检察官司法办案绩效考评。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专题学习,压实工作责任,加强贯彻落实。
2.队伍建设不给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规范书记员管理的有关文件、做好书记员招聘补录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24年完成市检察院1名检察官助理转任县检察院入额任检察官,完成1名检察官助理的考察录用工作,充实办案力量。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加强检察官助理招录工作,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书记员等级晋升工作,落实了全体书记员参加院工会,加强对书记员的教育培训,组织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提高书记员队伍稳定性。
3.党建工作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会议记录、会议程序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对党建资料进行全面自查及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督查,加强对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各支部委员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培训。
(四)反馈问题: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
1.问题整改存在“边改边犯”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巡察组抽查的案卷进行了专项评查,并制发评查报告,督促承办人落实整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官、办案组织和业务部门的自我管理,层层压实检委会、检察长、副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的业务管理责任。加强流程监控、案件评查,2024年共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21份,评查案件118件,制发案件质量评查通报12份。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业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管理,倒逼责任担当。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1.部分问题整改进度缓慢,较真碰硬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成立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主清理、委托会计事务所协助清理的方式,对所有往来款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已对审计反馈的未清理往来款项形成原因、账目事实等逐笔核实,对能立行立改的进行了立行立改。下一步,待会计事务所出具报告后,县检察院党组将专题研究,按规定流程将所有款项逐笔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好集体学习、交流研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干警思想政治引领。
(二)持续抓实举一反三。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来抓,按照“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要求,持续做好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坚决防止在整改中就一事整改一事,停留在表面,不追根究底、不着眼长远等问题。针对整改的问题特别是那些容易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的问题,结合最新情况看有没有反弹回潮、有没有边改边犯、有没有隐形变异,坚决防止抓整改“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等问题发生。坚持“地毯式”整改和同类同改,把巡察整改与政治督察、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审计监督整改等同督导、同落实、同深化。
(三)着力强化整改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巡察整改形成的各项认识成果、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的转化运用,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真正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新邵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9-3661022;电子邮箱:xsxrmjcyxczg@126.com。
中共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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