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以案说法 >> 以案说法

检察监督规范麻精药品管理,筑牢安全用药防线

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近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对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和县卫健局等部门开展的医疗机构麻精类药品使用和管理安全检查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

检察干警随同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和县卫健局检查组分别到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美沙酮门诊和正大邵阳骨伤科医院。在检察人员现场监督下,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台账查阅、访谈询问等方式,重点查看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麻精药品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等情况。

在新邵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卫健局相关负责人员开展了座谈交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向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和县卫健局检查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意识,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措施,提升麻精药品管理水平,防范麻精药品流弊事件发生。

此次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相关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医疗机构使用麻精药品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优化了麻精药品的管理措施,确保了麻精药品合法规范使用,为做好麻精药品管控和禁毒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有关单位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的监管力度,提升医疗机构的责任意识,确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合法、合理、安全使用,严厉打击违法情形,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新邵县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京10217144号-1    地址:湖南省新邵县大坪

联系电话:0739-3661022    传真:0739-3661022    邮编:422900